2023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8月25日,本网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微获悉,日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琼税发〔2022〕6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财政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老年人(年满六十周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90%(315元)财政补助;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三、四级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175元)财政补助。
通知还对征缴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符合《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增参保人员需先在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据悉,今年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参保人员可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APP、聚合二维码、微 信、支付宝、各代征点智能POS机及各相关银行的手机银行自主缴费,也可到相关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综合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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